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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:master

文档中使用的语法表示方法

在这份文档中,在介绍 GS 的语法时,会按照以下规则表示语法:

语法元素

  • 粗体

    表示语法中的固定符号(即 终结符),例如关键字、运算符、标点符号等:

  • 链接

    表示语法的组成结构(即 非终结符),这些部分有自己的语法定义:

  • 斜体

    表示语法中的特定结构,与连接形式类似,但是斜体部分用于描述非通用的语法结构,这些特定结构 会在语法部分的 注释 中说明:

    • let 变量或变量声明列表1 = 表达式

语法描述符

所有的语法描述符仅用于修饰前一个紧邻的语法部分。

  • +

    跟随在某个语法部分之后,表示该语法部分可以出现一次或多次:

  • *

    跟随在某个语法部分之后,表示该语法部分可以出现零次或多次:

  • ?

    跟随在某个语法部分之后,表示该语法部分可以出现零次或一次:

  • |

    用于分隔同一语法的多个变体,表示“或”的关系:

  • ()

    用于将某个语法部分括起来,表示该语法部分作为一个整体;通常括号后会跟随其他描述符:


部分语法会用表格或列表的形式列出若干条变体,满足任何一条即可构成指定的语法。